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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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设置及管理

发布时间:2014-09-29  浏览次数:

什么是党的基层组织?

答:凡党员人数在三人以上的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统称党的基层组织。

党委是实行选举制还是实行委任制?

答: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的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委员会都要按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党委委员、党总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可否由上级党组织任命?

答:党委委员、党总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不可由上级党组织任命。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由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总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的基层组织的建立、合并、撤销应办理什么手续?对其审批权限有什么规定?

答:党的基层组织的建立、合并、撤销是党的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因此,必须按照党章规定办事。建立、合并、撤销党的基层组织都由所建单位党组织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省委成立工委和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陕单位成立党组(党委)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党委设立常委会的,由有关部门党组织报省委审批;设党组的厅局、省政府直属公司下属县以上单位党组织机构的设置、合并、撤销,由党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省委各工委和设党委的厅局、省政府直属公司下属县以上单位党组织机构设置由党委(工委)自行研究审批。地(市)管理或拟由地(市)委管理的县以上单位党组织机构的设置、合并、撤销,由地(市)委审批。

建立党委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党组织的设立应根据生产、工作、学习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10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委下设若干党总支部或党支部。个别基层单位,虽党员不足100人,但工作性质特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且在扩建发展之中,经上级党委批准,也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建立党总支部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党员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总支部下设若干党支部或党小组。个别基层单位,虽党员不足50人,但工作性质特殊,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且在扩建发展之中,经上级党委批准,也可设立党总支部委员会。

建立党支部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联合建立党支部。

新建单位如何建立党组织?

答:新建单位建立党组织,应按党章的规定,由新建单位党员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的党组织写出报告,经上级党委批准,方可建立党组织。报告的内容包括单位性质、级别、主要任务、职工人数、党员人数及党组织领导班子配备的意见,并附有新建单位的行政批文等。上级党委批准建立党组织后,应积极筹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委(总支、支部)。

单位更名,如何组建新的党组织?

答:单位更名后,组建新的党组织,应持主管部门关于单位更名的行政批文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组建单位新党组织的意见,由地方党委组织部办理组建新的党组织的审批手续,并确定其隶属关系。

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职责是什么?

答: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1)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实行保证监督。(2)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3)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通过党的组织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更好地实现保证监督,保证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党小组是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的主要任务和作用是什么?

答: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根据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主要是指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只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了便于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开展其它活动,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而划分的。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党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1)按照实际情况,分配每个党员以一定的工作,具体地组织党员去实现支部的决议。(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3)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4)组织党员在群众中宣传党的政策和决议,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5)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收新党员和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书记的职责是什么?

答: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党的各项任务。(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生产、业务工作中去。(3)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按时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4)经常与各委员和同级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抓好党支部委员会的学习,用邓小平理论武装思想,按时召开支部领导成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搞好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并完成党支部部分工的某些专项任务。党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委员的职责是什么?

答: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主要职责是:(1)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2)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入党申请人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接收新党员工作。认真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3)协助宣传委员抓好党员教育。(4)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优秀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建议。(5)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办理党员登记、年报统计,收交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党支部委员会宣传委员的职责是什么?

答: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思想建设。主要职责是:(1)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提出党支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党员学习计划和建议。(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章、时事政策和有关科技知识。(3)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4)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组织开展党支部的文化体育活动。

党支部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是什么?

答: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是:(1)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的教育。(2)负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对违反党纪的党员所犯错误的事实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汇报。(4)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党支部委员会青年委员的职责是什么?

答: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青年工作。主要职责是:(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共青团支部开展活动,使共青团组织更好地发挥党的助手作用。(2)指导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团员和青年做党的后备军。(3)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教育,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共产主义新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突击队作用。(4)指导团支部开展适合团员和青年特点的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

党支部委员会保卫委员的职责是什么?

答: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的保卫工作。主要职责是:(1)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尊严,做遵纪守法的模范。(2)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教育,同破坏党和国家秘密的错误思想和行为作坚决的斗争,维护党的团结与统一。(3)了解和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发现和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反腐败工作的三项任务是什么?

答:反腐败工作的三项任务是:(1)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2)查处大案要案。(3)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警钟长鸣。既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又要一个一个地打好阶段性战役。

党的基层组织是否设立党的纪律检查机构或专职委员?

答: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他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党的支部委员会只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小组或委员)在实行监督和检查工作中,如何保持检查机关的相对独立性?

答: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小组或委员)在同级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上级纪律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基层委员会要支持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小组或委员)在行使监督和检查权时,应具有相对独立性。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宜干预过多。但是,在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包括对党的基层委员会本级领导成员和下一级主要领导成员须立案审查时,应征求和听取党的基层委员会意见。如果出现党委领导成员阻挠或干扰纪律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违背纪律检查办案程序,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小组或委员)有权直接向上级纪律检查机关报告。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及纪律检查干部因检查处理党员与同级党的委员会发生分歧意见,可否由上级党委或纪检领导机关裁定?

答: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他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同级党委成员的检查应按什么程序进行?

答: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会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党旗、党徽的使用有什么规定?

答:中国共产党的党旗、党徽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党旗党徽。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的图案。

党旗的使用范围包括:(1)召开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2)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党日活动。(3)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会议室,可以悬挂党旗。按照国旗法规定应升挂国旗的场所,一般不同时悬挂党旗。

党徽的使用范围包括:(1)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组织的印章(印模)中间应当刻有党徽图案。(2)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应当悬挂党徽,并在党微两侧各布五面红旗。(3)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证书和其他荣誉文书、证件上,可以印党徽图案。(4)党内出版物上可以印党徽图案。

除上述情况外,使用党徽及其图案需经县级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批准。

悬挂党旗党徽,应当置于显著位置。使用党旗党徽及其图案,应当严肃、庄重。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旗党徽。党旗党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

党旗的通用规格有五种:(1)长288厘米,宽192厘米。(2)长240厘米,宽160厘米。(3)长192厘米,宽128厘米。(4)长144厘米,宽96厘米。(5)长96厘米,宽64厘米。

在特定场所需要使用非通用规格党旗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批准。用于悬挂的党徽的具体尺寸,由使用党徽的党组织提出并报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旗和用于悬挂的党徽,中央组织部从生产国旗国徽的企业中指定企业,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法说明制作。

共产党和共青团组织的关系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县以下团委(总支部、支部)书记列席同级党委会的意义是什么?

答:“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担负着为党培养、输送干部的光荣任务。团委书记是党员的列席同级党委会或常委会议,有利于密切党同团的关系,加强党对共青团的领导;有利于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作用,动员广大青年完成党的各项任务;有利于培养、提高共青团干部的工作水平。

团委(总支部、支部)书记缺额,是否允许团委(总支部、支部)的其他党员干部列席同级党委会议?

答:党章规定,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委员会的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团委书记出缺,原则上,团的其他干部可以不再列席党委会和常委会。

共产党和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的关系是什么?

答:共产党和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各级党组织必须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时,要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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